城市综合管廊的建设能有效减少“海景房”“马路拉链”“电线蜘蛛网”等现象。综合管廊,即在城市地下建造一个隧道空间,将电力、通信、燃气、供热、给排水等各种工程管线集于一体,设有专门的检修口、吊装口和监测系统,实施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建设和管理。而综合管廊防水设计应规避哪些误区呢?
误区一:防水设计理论与实际脱离,忽视工序配合与细节管理
目前的防水设计大多存在过分依赖图集和标准,防水施工不注重工序配合和细节管理,轻视后期维护的问题。防水是个系统工程,是工程管理学和材料工程学紧密配合的工程,忽视任何一个环节都会造成防水失败。因此要协调好设计、选材、施工和维护等过程,从源头把好设计关,依据防水基本原则选好防水材料,选择专业防水施工单位,精心施工,精心管理。
误区二:防水设计未考虑与地域环境、施工环境相匹配
目前的防水设计很多并未考虑地域环境,选择与施工环境相匹配的材料和方案,北方气候干燥,南方潮湿,如将用于干燥环境施工的SBS卷材或油性的涂料用于潮湿的地下室施工。因SBS难以通过热熔施工粘结到基础,最后因不可避免的微小破损产生窜水而导致防水系统失败(如下图)。在防水选材阶段应选择能在潮湿环境施工并能牢固粘结到潮湿混凝土上的防水材料。
误区三:刚性防水材料作为独立防水层用于跨度大的基层
现有防水设计中存在的另一个问题是将刚性防水材料(如防水砂浆、渗透结晶性涂料)作为独立防水层用于跨度大的防水基层,如屋面、地下室顶板、侧立墙等。然而,刚性防水材料作为独立防水层易受刚性基层开裂影响而产生微小裂缝导致渗漏(如下图)。合理的防水设计应刚柔相济,防水层要与基层变化特性相匹配,尽量避免刚性防水层作为单独防水层。
误区四:防水层做在保温层上面
防水层在施工过程中难免出现微小破损,水会经破损处渗漏到保温层,导致雨天小漏、天晴后大漏的现象。在南方防水重于保温,防水层直接做在坚实的防水基层上,避免防水层下面有积水层。
误区五:隔层施工
隔层施工,如在屋顶做三层SBS防水层,做一道防水层批一道水泥砂浆层;做一层911聚氨酯防水涂料,再做一道自粘卷材。
多层SBS中间被水泥砂浆层隔离,SBS和水泥砂浆层界面不相容,遇到破损处,层与层之间形成窜水层,起不到1+1>2的效果,反而比单层维修更加困难;聚氨酯涂料与自粘卷材界面不相容,聚氨酯涂料在干燥过程中有溶剂挥发出来,会破坏自粘卷材和聚氨酯涂料本身的结构。在采用多层复合防水时,防水层之间要叠加相容。
综合管廊的工程防水到底几级才能满足政策要求呢?
首先,从地下工程防水标准和适用范围来看,管廊属于构筑物,归入其他地下工程隧道类是合适的,如综合管廊仅包含给水、排水、燃气管道(燃气报警系统),达到二级防水标准:不允许漏水,结构表面可有少量湿渍,总湿渍面积不大于总防水面积的2/1000;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湿渍不超过3处,单个湿渍的最大面积不大于0.2㎡;隧道工程还要求平均渗水量不大于0.05L/(M2×d),任意100㎡防水面积上的渗水量不大于0.15L/(M2×d),足以满足使用要求,即该类综合管廊从防水标准而言,二级设防的设计要求是合适的。但综合管廊通常涵盖高压电缆、弱电线缆,且应单独设仓,在综合管廊结构有湿渍或渗水情况下,意味着综合管廊内是潮湿的,容易引起高压电缆和弱电线缆连接件的锈蚀和高压电缆打火现象,严重影响负载端的设备正常运转及工程安全运营。因此,从适用范围和使用功能来看,包含高压电缆和弱电线缆的综合管廊的防水设防等级应为一级,这样的设定才更加科学、合理和安全。
其次,从综合管廊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来看,《城市综合管廊工程技术规范》8.1.3条明确规定,综合管廊工程的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对照建设部《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根据耐久性要求,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100年、50年、30年3个等级,民用建筑地下工程设计寿命一般为50年,综合管廊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应为100年,应该属于特别重要,至少也是重要建筑,而民用建筑的地下室尚且按照防水等级一级的要求进行设防,综合管廊防水按照二级设防是属于明显设防等级偏低,不满足结构耐久性要求。
再次,地下工程的耐久性很大程度上取决于结构施工过程中的质量控制、质量保证以及使用过程中的维修和管理,为此建设部出版了《混凝土结构耐久性设计与施工指南》。该指南根据耐久性要求将结构设计使用年限分为100年、50年、30年3个等级,地下工程的设计寿命一般超过50年,因此本条增加了“应根据结构耐久性”做好防水方案的规定。且防水设计应做到定级准确、耐久适用;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根据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等确定。地下工程应进行防水设计,并应做到定级准确、方案可靠、施工简便、耐久适用、经济合理。地下工程防水方案应根据工程规划、结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耐久性和施工工艺等确定。